- Dec 04 Tue 2007 02:47
不能說的秘密 劇情猜測
- Nov 27 Tue 2007 12:36
沒那麼神
前陣子 因緣際會下
逛到一個已經絕交之人的天空部落
連進去的時候嚇了一大跳 難怪覺得這ID很眼熟
為什麼會連進去呢?
因為某友人:我想申請的ID被用走了啦~無名跟天空都是QQ
我:這樣啊....那我連進去看看好了
早知道就不要多事= =|||
逛到一個已經絕交之人的天空部落
連進去的時候嚇了一大跳 難怪覺得這ID很眼熟
為什麼會連進去呢?
因為某友人:我想申請的ID被用走了啦~無名跟天空都是QQ
我:這樣啊....那我連進去看看好了
早知道就不要多事= =|||
- Nov 22 Thu 2007 21:13
歧視人的餐廳
我說有些餐廳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走進去的你知道嗎?
問題不是在於有沒有錢
而是在於有沒有那個身分
(也就是,是不是身分犯的那個標準,懂乎?)
舉例說明之
適用吃到飽餐廳者,一定不能具備單身這個要件
白話來講就是說,如果你今天恰巧身邊沒個伴,吃飯就不會考慮吃到飽的地方,對吧?
問題不是在於有沒有錢
而是在於有沒有那個身分
(也就是,是不是身分犯的那個標準,懂乎?)
舉例說明之
適用吃到飽餐廳者,一定不能具備單身這個要件
白話來講就是說,如果你今天恰巧身邊沒個伴,吃飯就不會考慮吃到飽的地方,對吧?
- Nov 22 Thu 2007 20:20
論我是精神疾病患者的可能性
請參照精神衛生法(民國96年07月04日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97年07月04日
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一項,對精神疾病的定義如下: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須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97年07月04日
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一項,對精神疾病的定義如下: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須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 Nov 22 Thu 2007 19:43
變成老女人的十大前兆
作者:酪梨壽司
出處:酪梨壽司的日記
網址:http://blog.pixnet.net/cwyuni/post/849517#trackbacks
一、在電視機前莫名其妙昏厥,高過在床上睡著的機率。
二、看到聽到與「按摩」、「精油」或「SPA」相關的字眼就眼睛一亮,毫無抵抗力。
出處:酪梨壽司的日記
網址:http://blog.pixnet.net/cwyuni/post/849517#trackbacks
一、在電視機前莫名其妙昏厥,高過在床上睡著的機率。
二、看到聽到與「按摩」、「精油」或「SPA」相關的字眼就眼睛一亮,毫無抵抗力。
- Nov 22 Thu 2007 19:40
最近的二三事
一
每星期二四下午要上日文課的生活已經持續超過半年
自從開學之後二四早上有課更讓我痛苦不已
尤其星期二早上八點開始也有學校規定必修零學分修不過不能畢業又不一定會過的天殺日文課 一路上到十二點
接著一點半飛奔永漢到四點半
通常晚上有跆拳道或瑜珈課
真是充實不已 但是通常一定有一種會被我翹掉
每星期二四下午要上日文課的生活已經持續超過半年
自從開學之後二四早上有課更讓我痛苦不已
尤其星期二早上八點開始也有學校規定必修零學分修不過不能畢業又不一定會過的天殺日文課 一路上到十二點
接著一點半飛奔永漢到四點半
通常晚上有跆拳道或瑜珈課
真是充實不已 但是通常一定有一種會被我翹掉
- Nov 08 Thu 2007 04:56
真是間好店
差點忘了這麼重要的事情
怎麼可以沒有レンタル着物呢!!
之前大家極力推薦的染匠
據說充滿了台灣觀光客(MOOK加上背包板眾 威力真是不同凡響)
但是染匠介於清水寺和高台寺之間
對行程的充滿了不利啊
而且穿和服止能小碎步行走 想必兩個小時能走完的會變成三個小時
怎麼可以沒有レンタル着物呢!!
之前大家極力推薦的染匠
據說充滿了台灣觀光客(MOOK加上背包板眾 威力真是不同凡響)
但是染匠介於清水寺和高台寺之間
對行程的充滿了不利啊
而且穿和服止能小碎步行走 想必兩個小時能走完的會變成三個小時
- Oct 29 Mon 2007 18:02
即將失去之時
- Sep 29 Sat 2007 14:20
想剪頭髮又不想花大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