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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副長的"東行至半路 驚覺始戀君"
(參照http://www.wretch.cc/blog/strafrecht&article_id=4268605)
本來這篇是要回在她的BLOG上 可是這太重要了
因此獨立成一篇文章

"東行至半路 驚覺始戀君"
回想起來 的確是這樣沒錯
大三這一年 完全像是傳說中的轉捩點

記得大一的時候 我也一樣很迷惘 好像念法律的一定會變成一個濫人,被同化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例如當個律師 明明知道自己的當事人有罪還要替他開脫,
這種行為簡直違背公理正義嘛!
迷惘了好久,身邊有人還說 為了生活,即使是殺人犯也要替他辯護,而我還是不喜歡這種感覺
很奇妙的 在大三
看到一套漫畫"鑽石偵查庭"(水城雪可奈),忽然就懂了;
什麼叫做帶著辯護人的尊嚴在辯護
然後范杯杯的一席話:
辯護制度的精神應該擺在更高的層次,不應該為了有罪的人動搖辯護制度的意旨,
何況刑事訴訟可是有無罪推定原則呢!(從此以後我不翹民訴了XD)
那種感覺,的確很像前擋在面的冰塊被人家一拳卯碎
大三 看到林邦樑檢察官 他說:
沒有人感謝檢察官,檢察官抵擋的是罪惡的浪潮 是正義的防線,即使被唾棄 仍然要執守法律與正義
的確 我們有很多不務正業的檢察官 確有更多心繫人民的檢察官, 這個世界似乎不像想像中那麼黑暗
大三 又看到葉建庭法官,念茲在茲地為被告伸張人權,他說:
你一個法律系學生,考上法官,不就是要把畢生所學的東西,寫在判決書裡,寫出一份讓原被告心服口服的判決書,寫出一份流傳千古的判決書嗎?!
要怎麼判決 才對原被告雙方都好?!
看到葉法官 終於破除我對法律這條路的迷思
如同一個醫生 面對的是病人而不只是病
法律人面對的也是當事人 而非單純法律與事實
到這裡 已經確定 這條路 我沒有走錯
不管以後從是什麼樣的職業 即使跟法律無關
也不後悔 更感謝大學念的是法律系
遇到的老師 也一個接一個讓我欽佩(不像大一那麼失望^^")
學者風範和研究精神 再再說明 這才是真正的教授啊!

然後 說到劍道--從高中 應該是國中以來的夢想
高中沒有劍道社 那時下定決心 大學 一定要參加劍道社
每天背竹劍上學 下課就去練劍 穿著藍白道服 大喊"面"往前衝(XD)
可是怎麼樣都沒想到 這個首都大學怎麼會沒有劍道社啊!(怨念*N)
於是 陰錯陽差跑到跆拳道 其實小學看人家練跆拳 好想練啊~~為什麼家裡不准呢?
大學了也不故家人阻止 跑進社團(其實他們擔心我去打架|||)
又莫名參加寒訓後成為武健的學生
看到教練的"忍拳道" 我才知道 什麼叫做真正的武術
忍拳 這輩子我跟定你了~(XD)
天知道我有多感謝當初加入武健 這是我在台北最難割捨的心靈支柱
洪學姐 賴學姊 亞菁學姐,有革命情感的凱民,兄弟(我們會熟才是最神奇的)
現在的同居人文宜,而教練 就不用說了
武健家族讓道館不只是道館啊!
於是 就以為大學四年都要在跆拳道與忍拳道中度過時
大三 沒錯 就是大三
竟然收到劍道社要成立的傳單!而且還是自己班上的同學
那時候的心情只有四個字:義無反顧
哪有人大三了還加入新社團啊
可是這不一樣 這是劍道 不為什麼 因為這是劍道社
然後 莫名地跟副長熟起來
一樣熱愛刑法與劍道 一樣熱血 一樣義無反顧
社團的教練學長們 仕聘教練 得聖學長 正祐學長 麒育學長 鈞浩學長
你們的用心 真的不只一個謝字可以表達啊!
尤其是仕聘教練 我只能說我打的這麼糟太對不起你了(OTZ)
一起練劍的夥伴 小孟姐姐,副長,桑文 鳳書姐姐 LA 修誠,學弟妹們
這段回憶我不會忘記的

現在想想,當初我的夢想 好像也真的實現了呢
副長你不說 我還沒發現
熱血的夥伴 崇敬的教授 熱愛的武術
我的大學生活的確沒有白過
"東行至半路 驚覺始戀君"

總之 謝謝!真的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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