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3-08
  • 中國時報
  • 【王兆鵬】

 

論司法,馬英九總統與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實在太像了,這卻是台灣人的悲哀。

     他們都曾被起訴而稱遭司法迫害;他們的辯護律師都曾將檢察官訊問證人筆錄公諸媒體;他們都曾向人民傳達司法不可信的訊息;他們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生,但當他們當總統時,卻都對司法漠不關心。

     所有的律師都知道,律師的戰場在法庭,但馬總統候選人與前陳總統成為被告時,他們的律師都將主戰場自法庭轉移至媒體,向全民控訴檢察官是 如何誘導證人、羅織罪名,司法是如何迫害他們的。偵辦馬總統候選人的檢察官,為此憤而追訴馬的辯護律師相關責任;特偵組檢察官與少數學者,最近也批評前陳 總統的律師,認為其違法公開證人訊問筆錄內容。

     兩位先後任總統都是法律高材生,所聘律師也都是全國首選大律師,難道他們不知道訴諸媒體,非但無助於訴訟,反而常激起審判法官的反感?為何他們仍如此抉擇?明智或失策?他們的律師是否應受處罰?

     這個問題有如早期農民帶著青菜、豬仔北上佔據凱達格蘭大道;又有如早期之民進黨立法委員,霸佔立法院發言台,以肢體動作表達抗議。辛勤不 語的農民,為何不護田犁地,卻千里迢迢北上抗議?民選立委為何放棄議會協調,卻以斯文掃地的方式表達意見?答案應該是:對既有體制不能發揮功效的徹底失望 與絕望吧。若能知彼原因,即可明瞭兩位總統何以放棄法庭,而訴諸媒體。單純適用法條文字,農民與民進黨委員,當然皆已違法;依法處罰農民及民進黨委員,只 會加深人民對既有體制的厭惡。處罰律師,亦復如此。

     律師公布證人筆錄,是秋毫、是浮塵;司法的不可信,是輿薪、是勝義。國人的通病是見秋毫而不見輿薪,逐浮塵而不求勝義。

     藉律師公布證人筆錄,兩位先後任總統其實是想傳達:司法不公正、不可信。這一點,兩位總統倒是相當成功,也喚起了許多人民的共識。人民早已對司法無太多信心,再加上偵訊光碟片的推波助瀾,兩位總統登高一呼,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如土崩瓦解。根據中研院的最新調查,發現國內有百分之五十一的人不相信司法。司法的重要性,毋庸贅言,但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司法卻如此不受人民信賴,悲慟!

     陳水扁哀鳴遭司法迫害,其多少應自負其責。畢竟執政八年,不見其好好改革司法,卻常見其以言語嘲弄或輕蔑之。撫今追昔,悔已晚矣。馬總統是在上任前遭「司法迫害」的,但在判決無罪當總統後,竟對司法改革漠不關心,不可原諒。

     台灣的司法問題,在於執政者對於司法議題既無遠見,也無智慧,又無魄力。執政者常以為只要增加預算、增加司法人員,就算是對司法改革的支持。錯!大錯特錯!執政者殫精竭慮傾全國資源,拚經濟,改造政府,那司法呢?司法首長提不出一套有效的改革計畫,行政首長也不願意沾惹干涉司法之嫌,司法就任其自生自滅吧!殊不知先進文明國家,都有設於總統或國會之下的司法改革委員會,長期監督司法議題或擬議司法改革計畫。台灣呢?在民國八十八年李登輝時代曾轟轟烈烈舉辦了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弄出了一大堆決議。經過十年了,有那一個執政者關心這些決議是否被執行?執行成效如何?是否應予修正?未來應如何?司法有如棄兒!

     當兩位先後任總統都要人民不相信司法,而且有一半以上的人民已經不相信司法,司法難道不需要改革嗎?馬總統要公務員如觀世音菩薩聞聲救 苦,籲請馬總統毋須向外探求,只要回憶當時遭「司法迫害」的心境,再思維無權無勢的蒼生百姓,幾可得知非大刀闊斧改革司法,無以使人民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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