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之前某位老師說,她非常討厭看到學生在答題裡寫["愚"以為......]
她說:我知道你很笨,但你是什麼東西啊?還自稱愚?還愚余不分!那是人家大老在用的!

所以我們在說自己看法的時候都要自稱:吾人/管見
以中立第三人的立場來表達自己的客觀

我實在是非常討厭這點
一篇文章是不是客觀 作者是否謙虛 
看文章整體的走向就知道了
為什麼要用個名詞來告訴大家說:我其實很客觀/謙虛,我沒有想要筆戰喔,我只是說說自己的想法

什麼東西!?
認為是怎樣就是怎樣啊
你覺得是如何就說你覺得
我認為是什麼就說我認為
說來說去不都是在說自己的想法嗎?
為什麼要用個代名詞來掩飾?
感覺好像不敢負責任一樣,要讓吾人(傳說中客觀中立的第三人)去承擔

承認自己是這樣想有什麼好羞恥?
承擔自己的發言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法律這麼需要負責任的領域,要在這種地方給人這麼悲哀的感覺呢?
又不是用了[吾人]立場就中立了
也不是用了[管見]就真的是謙虛

會不會有一天,學術論文的作者可以說出:"我認為"呢
如果有這樣的一天,是不是這個社會會更有一點責任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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