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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13 Sun 2009 02:28
  • 反面

(一)

繼拜犬一詞廣為人知之後,日本也開始流行草食姓男子這個說法

意思是說 女生越來越積極 男生則越來越消極,當然拉這跟社會觀感上 男子必須負擔大部分的家計,使得男人越來越不敢輕言婚姻

以及女子過了三十歲就成為敗犬這些價值觀有關係

然而我想到

女生的眼睛是隨著年紀越長越低的,原本開出的條件有數來項 最後大概剩個兩三項,年紀逼近三十就開始擔心婚姻的事

但,很多女生在找尋交往對象時都特別關心對方的經濟條件 是不是可靠,這當然很重要

不過卻很讓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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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10 Wed 2009 22:54
  • 異狀

之一
養紅貴賓的人越來越多

破天荒出個門走幾步就看到一隻,不外乎被抱在手上的 搭在肩上的 躺在腿上的

逛一圈回來幾乎以為台灣被紅貴賓攻陷了

貴賓狗似乎脫離不了貴婦,狗都像主人,那紅貴賓的主人大概是 感流行的神經兮兮人吧?

另外很多的是長毛臘腸,不過我很愛長臘所以沒關西

柯基有後來居上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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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3-08
  • 中國時報
  • 【王兆鵬】

 

論司法,馬英九總統與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實在太像了,這卻是台灣人的悲哀。

     他們都曾被起訴而稱遭司法迫害;他們的辯護律師都曾將檢察官訊問證人筆錄公諸媒體;他們都曾向人民傳達司法不可信的訊息;他們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生,但當他們當總統時,卻都對司法漠不關心。

     所有的律師都知道,律師的戰場在法庭,但馬總統候選人與前陳總統成為被告時,他們的律師都將主戰場自法庭轉移至媒體,向全民控訴檢察官是 如何誘導證人、羅織罪名,司法是如何迫害他們的。偵辦馬總統候選人的檢察官,為此憤而追訴馬的辯護律師相關責任;特偵組檢察官與少數學者,最近也批評前陳 總統的律師,認為其違法公開證人訊問筆錄內容。

     兩位先後任總統都是法律高材生,所聘律師也都是全國首選大律師,難道他們不知道訴諸媒體,非但無助於訴訟,反而常激起審判法官的反感?為何他們仍如此抉擇?明智或失策?他們的律師是否應受處罰?

     這個問題有如早期農民帶著青菜、豬仔北上佔據凱達格蘭大道;又有如早期之民進黨立法委員,霸佔立法院發言台,以肢體動作表達抗議。辛勤不 語的農民,為何不護田犁地,卻千里迢迢北上抗議?民選立委為何放棄議會協調,卻以斯文掃地的方式表達意見?答案應該是:對既有體制不能發揮功效的徹底失望 與絕望吧。若能知彼原因,即可明瞭兩位總統何以放棄法庭,而訴諸媒體。單純適用法條文字,農民與民進黨委員,當然皆已違法;依法處罰農民及民進黨委員,只 會加深人民對既有體制的厭惡。處罰律師,亦復如此。

     律師公布證人筆錄,是秋毫、是浮塵;司法的不可信,是輿薪、是勝義。國人的通病是見秋毫而不見輿薪,逐浮塵而不求勝義。

     藉律師公布證人筆錄,兩位先後任總統其實是想傳達:司法不公正、不可信。這一點,兩位總統倒是相當成功,也喚起了許多人民的共識。人民早已對司法無太多信心,再加上偵訊光碟片的推波助瀾,兩位總統登高一呼,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如土崩瓦解。根據中研院的最新調查,發現國內有百分之五十一的人不相信司法。司法的重要性,毋庸贅言,但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司法卻如此不受人民信賴,悲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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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不禁懷疑

也許有人對號入座 認為我把部落格搬到這裡 是為了他/她/它

很可惜讓你失望了,因為 你仍然找的到這裡 對吧?

 

那到底是謀殺還是意外呢?

其實你心裡早有答案,何必冠冕堂皇地假裝懷疑,何必欲言又止地希望我知道

所以我不會告訴你 真正的目的。

聰明如你也無法猜透的 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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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友人轉寄過來的文章

看了很有感觸

想著國中班上層出不窮的欺負侮辱發生在很多人身上,也許你我不免地參與,一些欺負與被欺負

我將感想置於轉載文章底部,也許看完文章之後,更適合馬後炮地高談闊論(不過感想跟引文沒什麼關係就是了)

中時電子報|藝文新聞|人間|


第31屆時報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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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過這次的毒奶事件 你還不覺得馬英九(國民黨政府)在賣台,就太超過了

 

不過有什麼理由,我都不能理解降低合格標準是怎麼回事?

讓更多商品合格->把風暴押到最小->人民死了就算了無所謂,不能讓對面老大覺得我們不喜歡他

據對岸的朋友說,鬧的這麼大的毒奶事件,對岸幾乎全面壓制封鎖這項新聞

這代表什麼?我們降低標準又代表什麼?其中的關聯性實在沒啥好說了吧

 

如果要以中立的立場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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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上一篇[關於「襲胸十秒」、「舌吻五秒」的判決是否恰當的問題]之後,這次想要針對刑法中「強制猥褻」與性騷擾防制法第二十五條的適用範圍,簡單做個討論

在此之前,要先澄清一點:我說的「刑法」,指的是狹義的刑法,也就是指「中華民國刑法」這部法典,但並不表示沒有規定在這裡面的東西,就等於沒有犯罪。換句話說,在其他法典裡,也規定著屬於犯罪的法條。規定著什麼樣的行為算是犯罪,以及應該給予什麼程度的刑罰,這樣的法條,廣義來說也可以稱為刑法。詳細的內容請參看akiyama〈關於性騷擾及強制猥褻-以銀魂「阿勳,為什麼你有兩支」為討論例-:前篇〉

因此,雖然法典的名字讓人覺得跟犯罪似乎扯不上關係,但裡頭的條文很可能就規定著犯罪行為和罰責。舉例來說: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以下,都是規範著違反證券交易法裡哪些條文可以處多少罰金或徒刑(註一)。其他像是翻開六法全書會看但被歸類為「刑法」類的條文,如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家庭暴力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及性騷擾防制法,這些都可以說是廣義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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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前總統的醜聞已經鬧的沸沸揚揚,全世界都知道他了
一堆人在說什麼之前挺扁的名嘴也落淚,或是以前挺扁的都該去死之類的

陳水扁這個人的所作所為,跟我支持台灣的心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關心的是國家主權的問題,是國家意識的問題
比起賣台 一天到晚抱中國大腿的國民黨,我們似乎只能選擇比較有台灣意識的民進黨了

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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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沸沸揚揚的猥褻案判決,法官認為行為人襲胸沒超過十秒不算強制猥褻,照平常人直覺反應的確是很不合理
有摸就是有摸,十秒以上才算猥褻,那以後大家都摸個九點五秒好了,要不要帶碼表去測啊?
襲胸都這樣,更別提舌吻了
好像最近的法官大腦都有問題,既"吹喇叭"與"親吻乃國際禮儀"事件,可說是新一絕

其實,一條法規這樣定,什麼樣的情形可以被認為是符合該法規所說的內容,進而被認為是違反該法規,其實是有空間可以作解釋的
同樣一件事,人時地物不同,解釋上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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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很少寫嚴肅的文章
懦弱如我  在不怎麼嚴苛又平靜的生活下 還是想看些聽些好笑的東西
然而有些東西  在偶然之間 不得不予以關注
雖然我只是嘴砲,但 希望有更多人可以看到,甚至思考這些事情背後的含意

之前,我曾經回應過查爾斯學長的文章
其引申出來的一點,是如何約束媒體
當然,很多人說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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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某位老師說,她非常討厭看到學生在答題裡寫["愚"以為......]
她說:我知道你很笨,但你是什麼東西啊?還自稱愚?還愚余不分!那是人家大老在用的!

所以我們在說自己看法的時候都要自稱:吾人/管見
以中立第三人的立場來表達自己的客觀

我實在是非常討厭這點
一篇文章是不是客觀 作者是否謙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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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陳姐一直被狗仔騷擾的事情,看法用一句就能解決了,真是莫名其妙才寫那麼多,好像去亂版一樣,唉,對長輩挺抱歉的
總而言之就是:陳姐沒辦法不被期待,而不得不被放大檢視,所以最快的方法就是減少可以檢視她的管道-約束媒體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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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稍稍微說一下關於"比例原則"這四個字
常常聽到節目裡的人講,可是大家講的好像都不一樣
比例原則,如果說是要按照比例/公平的這種感覺,那總要先把比例的分類定出來,才有辦法比較
所以在這裡寫個憲法筆記,紀錄一下"比例原則"在法律裡的意義
這只是我的上課筆記,不小心看到的人別太在意 很簡陋

憲法的基本原則
壹 共和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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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報紙上看到一句話
一個女人雖然不老,但是醜,便大勢已去(lose the half of the battle)

我把這句話說給女性友人聽,得到的反應大多是:真是賤
說給男性友人聽,得到的反應都是,嘴角上揚不住抽動

這樣大家看出來了嗎?
對男生來講,這真是說出他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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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我會看看PTT的BEAUTY BODY版
裡面最常討論的是如何減肥
減肥嘛 最常被拿來當標準的當然是體重
裡面不停出現女生以45公斤以下的數字當作目標
而這些女生也不是挺矮,大多都有個158公分
漸漸地,好像四十五公斤以上的女生都是胖子了

最近還有一篇,說他好不容易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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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
出現了什麼結果,過程就一定是那樣
不管結果發生前的情況是怎樣 想法是怎樣,反正就是出現那樣子的結果了嘛
怎麼解釋都沒用
倒要問了:
為什麼要解釋?想讓自己看起來是好人嗎?反正不管怎麼樣別人都覺得是你的錯的時候,再多解釋都是偽善
一邊流眼淚一邊說,我對不起你
別人真的會覺得你是逼不得已嗎?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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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剛好,魔女的"瘋女瑪丹娜"出現了續集
由於禁止轉載,所以只貼網址
http://blog.pixnet.net/majo/post/13442631
順便讓我借題發揮

以前寫過關於善意的謊言,說明我非常討厭欺瞞之事
什麼事情說開了就好,把感受講清楚就好,要怎麼處理是各自的事,切忌只想當個好人而隱是瞞非,更忌晦沒弄清楚事實妄自猜測
後來發現,不是什麼事情講真相別人就會相信,畢竟每個人眼裡的真相不一樣,受到主觀價值的影響,也受到思考模式的影響,會一直往某個方向想的人跟他說什麼他還是會質疑,anyway,要怎麼想是思考自由,高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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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不是問題之後同類型標題 再來一發
討厭的人可以不用點了


我很喜歡草莓夫人跟酪梨壽司還有天生魔女,這幾個部落格寫手
草莓和魔女的文風比較相近,看他們罵人總是有一種淋漓暢快的感覺
當然,他們也常在文中承認自己臉皮厚心肝黑又是毒舌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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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聽到人家的煩惱真的是啼笑皆非
因為我真的很難理解這到底有什麼好煩的?
舉例來說,"那個誰又再說我很漂亮了,真討厭"
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什麼煩惱??

被別人稱讚漂亮可愛而覺得煩惱,小姐您的生活想必非常的無趣
雖然我猜說出這話的小姐應該是認為,稱讚她的人不是她的菜或是有性騷擾的含意在
不管是哪個,在我聽來都不是什麼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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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一直認為女生要可愛一點才會得人疼
所謂的可愛是說,會察言觀色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有一份為別人著想體貼的心/不要咄咄逼人的強勢而是溫言軟語的要求,當然外表能夠賞心悅目也很好
還有一種可愛也是外在的,比較通俗一點的,是讓人感覺很舒服的表情,可能是一個微笑,或是一個眼神,這種可愛呢,就成為被"裝"的對象

首先,我們必須要達成一個共識-男人和女人看女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同樣一個動作表情,在男人眼中可能很受用,在女人眼中可就礙眼了
我寫這篇的立場是站在女人的角度(沒辦法,就不是男人還硬要說自己很懂,不懂裝懂比不可愛裝可愛更糟,裝可愛至少還有一份討好人家的心意,裝懂除了自大/不服輸/愛面子之外我還真想不出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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